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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公司章程必须记载有哪些?

2020-09-05 14:54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时必须要制订的,公司程度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股东的组织、公司的架构、公司的经营范围等,公司的很多经营活动要依据章程进行,那么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时必须要制订的,公司程度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股东的组织、公司的架构、公司的经营范围等,公司的很多经营活动要依据章程进行,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应当怎样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记载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应当怎样规定
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
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确定经营范围时还应当注意,当出现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三)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同时,公司在确定经营范围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
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是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有权自主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
当然,公司自主决定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不允许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制的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后,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就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决策的变化,允许公司改变、调整经营范围。但是在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时候,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记载变更的内容,并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二、武汉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公司章程必须记载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归无效。这些事项一般都是涉及公司根本性质的重大事项,其中有些事项是各种公司都必然具有的共同性问题。各国公司法对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事项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公司章-程,1867年容-闳拟订的《联设新轮船公司章-程》,就包含了上述主要内容。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卓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应当怎样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向武汉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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